关于预拌混凝土行业设计产能计算的几点看法

来源:   发布时间:2023-03-17

今年下半年以来,我国预拌混凝土行业全国各主要省市三大主要原材料水泥、砂、石原材料不断涨价,原材单位处于上游绝对话语权,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原材料采购成本压力巨大,原材料采购+垫资,使得很大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生存陷入困境,合理利润越来越薄。

商混作为本人熟悉的行业之一,近年来,与很多商混企业打交道,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产能问题,个人认为是一个行业漏洞,为什么这么说,因为查找大量资料发现,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产能还未有一个相对准确的口径,120型、180型、270型等搅拌站,基本单一由设备厂家提供产能信息,个人认为,这种统计口径,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对地区市场现状的了解和把握,也不利于做出相应行业规划布局。

之前商务部办公厅曾印发《全国散装水泥使用、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》的通知,给出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计算的公式:

搅拌设备小时额定产量×工作日8小时×月工作日20天(扣除每月设备检修1.5天及休息日)×12个月×0.9年度利用效率系数。

我个人对上述公式计算有以下几点认识:

(1)月工作日20天,这个有些勉强,对于商混企业来讲,周末基本上是轮班,月工作日可取30天。

(2)0.9年度利用效率系数,年度利用效率系数是个非常关键的数据,0.9相当于搅拌站运行时间为全年的11个月,这里面个人认为需要区分,因为预拌混凝土是个对季节温度非常敏感的行业,我国南方地区和北方地区在冬季,工程建设的可建设周期是不一样的。考虑春节因素,年度利用效率系数南方地区可取0.9,即相当于搅拌站运行时间为全年的11个月;考虑冬季可施工性+春节因素,年度利用效率系数北方地区根据差异,可取0.7~0.8,即相当于搅拌站运行时间为全年的8个月-10个月,个人认为这是合理的。

依次为例,试计算120型商混站的不同差异:

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年设计生产能力如何计算?例如一个搅拌站建有两条120的生产线,它的年设计生产能力是多少?

1、以商务部给出的公式为例:

2×120×8×20×12×0.9=41.5万方

2、以修正的公式为例:

2×120×8×30×12×0.9=62.2万方(南方地区)

2×120×8×30×12×0.8=55.3万方(北方地区)

上述两种计算的结果显然差距很大,个人认为,商务部给出的公式计算值偏小些,这里面也欢迎相关从事商混行业的同志思考。设计产能偏小,作为计算产能利用率的话,实际产量相当的情况下,得出的产能利用率会偏大;反之,设计产能偏大,作为计算产能利用率的话,实际产量相当的情况下,得出的产能利用率会偏小;所以这涉及到一个地区行业信息统计的问题。

 

作者简介:陈东平,高级工程师,现就职于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,从事装配式建筑、绿色建材、绿色建筑咨询与评价、混凝土与水泥制品、构件声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。参与完成了《四川省绿色环保搅拌站建设、管理和评价标准》等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。